摘要
目的建立适合呼和浩特地区女性妊娠期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hyroid-stimulating hormone,TSH),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ree teiiodothyronine,FT3),游离甲状腺素(free thyroxine,FT4)水平参考范围。方法选取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产科门诊收治进行产检并分娩的妊娠期甲状腺功能正常女性778例作为观察组,其中孕早期263例,孕中期390例,孕晚期125例,另选取非孕期甲状腺功能正常女性150例作为对照组。利用电化学发光法测定TSH、FT3、FT4水平,进行统计学对比分析。结果孕早、中、晚期TSH参考范围为:0. 02~3. 95 m IU/L、0. 47~4. 30 m IU/L、0. 68~4. 54 m IU/L,FT3为:3. 64~5. 37 pmol/L、3. 26~5. 18 pmol/L、3. 13~4. 85 pmol/L; FT4为:11. 83~17. 68 pmol/L、10. 79~15. 89 pmol/L、10. 14~16. 54pmol/L,TSH水平在整个妊娠期逐渐升高,FT3、FT4水平逐渐降低。孕晚期TSH、孕早期FT4水平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 05),其余各期组别之间相比以及与对照组相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0. 05)。采用本实验诊断标准得到临床、亚临床甲减、低甲状腺素血症的患病率与试剂盒诊断标准所得结果不同;两种诊断标准下,孕早、中期患病率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 05),孕晚期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05)。结论建立该地区妊娠期女性的甲状腺激素水平的特异参考范围,为临床医生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依据,具有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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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