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小麦预案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和湖北6省区,执行时间为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预案执行区域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广西5省区,执行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9月30日;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预案执行区域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