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办流通函[2018]389号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商流通函[2017]917号)有关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