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葫芦岛市3~6岁正常儿童经早期干预后的体格发育指标。方法:于2019年9月—2020年1月随机抽样选取葫芦岛市定期实施儿童保健的120名儿童归入研究组,同期随机抽样选取未实施儿童保健的120名儿童归入参照组。比较两组体重、身高、超重发生率。结果:研究组3~6岁正常儿童体重、身高均显著高于参照组相应年龄段的儿童(P<0.05)。研究组超重总发生率(2.50%)明显高于参照(9.17%)(P<0.05)。结论:早期干预在3~6岁正常儿童中的应用,可有效促进其体格发育,避免超重情况的发生,具有较高实践价值,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