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的判断(结论)的过程。数学推理是关于数学对象的推理,同时也是运用数学对象的推理。《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教育实践与研究中有关数学推理的课程目标表述为"推理能力";《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则将这样的课程目标表述为"逻辑推理"。而且,上述文件中都有"推理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合情推理主要有归纳、类比"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