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函[2017]2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贵州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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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