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十余年发展,泰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在设计上日趋合理,成为惩防体系的重要基石。从制度建设的经验来看,首先是在顶层设计上,创设独立的反腐败监察机构;其次是在申报主体的选择上循序渐进;再次是在财产公示上,既强调信息透明,广泛动员社会监督,亦重视个人隐私,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益。从制度落实来看,宪法法院缺乏自主性的政治现实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财产申报制度的威慑力与公信力,成为进一步完善制度的瓶颈。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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