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需要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进行变革。经过了“一元三极”模式和“二审合一”模式,中国部分地区开始了“三审合一”模式的试点探索。“三审合一”模式改革面临着改革合法性障碍、合议庭组成障碍以及证据规则适用障碍的问题。为应对上述挑战,应当明确改革走法治道路以获得法律支持,通过完善组织建设以形成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办案组织体系,同时推动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以解决专业性问题。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