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网融合”的IPTV,为人们带来了便捷、多样的节目观赏体验,也推动了我国传统广播电视行业的新变革。但是,作为新型观看模式的IPTV限时回看,却因为审判不一引发热议。基于多个典型案例,探讨IPTV限时回看服务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性分歧问题,以期对类似审判有所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