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云南省会泽县出产的玛卡为研究对象,采用提取物对DPPH的清除能力为考察指标,首先通过单因素试验确定适宜的乙醇体积分数、料液比、提取温度、提取时间,分别为乙醇体积分数40%、料液比1∶25 g/mL、提取温度80℃、提取时间2 h。在此基础上,设计四因素三水平正交试验,四个因素对提取物质抗氧化能力的影响大小为提取温度>提取时间>乙醇体积分数>料液比,最佳提取工艺为:浸提温度90℃、料液比1∶25 g/mL、溶剂浓度50%、水浴时间2 h。该条件下玛卡样品中抗氧化成分相当于12.05 mg/g抗坏血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