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理论界以及实务界一直存在的争议。我国民法及其有关规定尚未明确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且司法实践中对盗赃物的处理办法依然以公法为标准,而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本应是民法领域的问题。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对交易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世界上大多数民法法系的国家也已经完全承认或有条件地承认了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推动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发展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