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农[2020]57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城市管理局、供销合作社: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推动农膜残留污染治理工作,建设美丽田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农科发[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