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发达国家常利用其在技术上的优势,对于进行专利技术许可贸易的过程中,采用垄断的形式,利用专利池进行技术许可贸易,但是,专利池中的专利技术并非全部为受让方所需求,因此,对于在专利池贸易中存在的垄断行为,应当予以规制,一维护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不因技术出让方的垄断而在专利池贸易中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