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江浙地区由于新的经济、文化的影响,加之战争频发,匪徒肆行,治安恶化,社会混乱,女性受性侵害成为严重社会问题,引起了统治者的极大重视,着手大力整饬和规束,并加大了惩治力度。但由于律条对于性侵害的界定严苛,不易定性,加之一旦诉官,历经堂审等过程,妇女的名节必大受影响。传统观念的制约、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律保护的不完善,以及官盗勾结等现象的存在,使遭受性侵害的女性及家庭往往不愿告官,而倾向于以私下的暴力手段解决,更有受害女性以身死而保名节。其行为方式及动因,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社会状况以及受害妇女作为弱势群体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