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随着犯罪行为方式的演变升级,犯罪现场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以一种全新的形态出现在侦查工作中,对侦查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大数据时代的犯罪现场包括物理犯罪现场、虚拟犯罪现场以及两者并存的二元犯罪现场,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呈现出时代性特征。在这一背景下,侦查工作应在以犯罪现场为中心的整个侦查过程中进行相应变革:革新侦查理念,提高侦查学识水平,培养新型侦查人才;锤炼勘查技能,规范勘查程序,建立专业化的勘查队伍;鉴别犯罪证据,规范取证方式,提高侦查效能;加强立法保护,适度扣押取证,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 单位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