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适用工伤保险待遇救济还是侵权损害赔偿救济的问题,立法不明,司法不一。针对此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作出了规定,但法学界认为仍有漏洞。本文阐述了产生这一竞合的历史原因和直接原因,工伤保险发源于民事侵权赔偿制度,工伤事故的复合性是引起责任竞合的导火索。分析了协调竞合的各种途径,包括利用现存法条协调竞合、学者们的制度构想和国外协调模式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