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显示度的科研"代表性成果"作为高校评价教师科研能力的主要指标,有助于克服传统的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的评价弊端,体现出科研评价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在"代表性成果"认定标准的维度上,要体现出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应用性;在评价的方式上,要采用教师分层、科研分类以及同行评议三位一体的方法。"代表性成果"评价在体现科学、公平的同时,要有助于发挥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体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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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长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