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当中,《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两部法律,但是都属于刑事法律的范围,因此二者在运行的过程中在多个方面实现了相互交叉,同时还表现出了复杂的交互关系。在运用这两部法律的过程中,既要明确二者的关系,又要了解二者交互作用的因素,在这个基础上促进它们彼此之间的配合协调,进而将法律制度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出来。本文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出发,分析了二者产生交互作用的原因,并在这个基础上探究了二者在机能方面和在构造性上的交互作用,希望能够对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有所裨益。

  • 单位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