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之中存在着诸多的有名化原则和无名化原则,构成了一个具有灵活开放性而非垂直封闭的"原则体系"。每一项原则背后都有着特定的价值关怀,决定和支撑着具体规范的设计和运行。诸多原则之间形成的复杂关系形态,集中反映了民法的规范主线与规范例外之间的交错互动性。理解与掌握《民法典》的要义和适用其具体规范,既需要从原则出发,也需要回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