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化背景下,以算法为代表的大数据人工智能被引入司法权的行使过程并拥有了合法化的外衣,对于作为传统法官裁决案件源点的法官法感产生了威胁与考验。法官法感的失位与演变是司法权面临算法决策所产生的负面效果之一。长此以往,法官法感将失去其司法地位,司法权也将被算法技术所裹挟,必须对此趋势采取控制手段。应通过重构算法决策结果呈现、增强法官法感的价值认同度等手段,配合法官法律素养的提升以促进法官法感层次的上行,利用对通用算法和专业算法的重新构筑保障司法裁判过程中的感觉理性不被虚置或驯化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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