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悖论之一是,市场竞争会造成企业的合并,而企业合并反过来又有可能阻碍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这种阻碍作用主要表现为产生现成的或潜在的限制竞争甚至是垄断的危险。我国现行法律仍不完备,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避免或消除企业合并的这种消极影响,就成为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最有效的途径还是要借助反垄断立法来实现这个目的。有效的解决该问题对于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