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设立公堂土地的初衷确有扶危济困和慈善公益等目的,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自19世纪末以来,公堂土地的原有功效已日渐消弭,然其仍由乡村社会权势阶级所操控的现状不仅没有改变,反而进一步得到强化,而主要受益者也依然是地主和富农,特别是这一时期地位上升很快,且与“离乡离土”的城市豪绅阶级一道,他们才是整个乡村社会权力的“把持者”和“柄政者”,闽西乡村社会即是此一社会变迁的缩影。因此,过往将公堂土地算在地主和富农头上恰恰就是从封建剥削的本质出发,注重实际情况而非名义功能。相比之下,留守于乡村中的小地主、自耕农等则由于社会生态环境的恶化而逐渐降格为城市豪绅阶级的附庸,生活贫困、权威消逝,也导致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新一轮重整,而处于最底层的广大农民则饱受以城市豪绅阶级为代表的“掌权者”对他们的压榨和剥夺,由此生发出对革命的热切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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