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在推动环保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问题。所以未来在处理环境犯罪案件中密切协调各部门,利用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将会对于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和保护我国自然环境产生着重要的积极影响。本文首先阐述"两法衔接"制度建设的困境,其次分析主要的原因,最后提出具体的改进举措并作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