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企业在缅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投资争端也频频发生。中资企业在缅投资争端的解决可以依照中国-东盟多边协定、中缅双边协定、中缅两国国内法来解决。然而,中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外交谈判及磋商有较大的局限性、缅甸国内法治环境较差、中国国内法对中资企业海外投资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现有的争端解决途径无法有效解决中资企业在缅发生的投资争端。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中缅投资协定》相关条款,协助缅甸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并加大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律保护力度,从而为中资企业在缅投资争端解决提供规则、机制、程序等方面的支持。

  • 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