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城中村的由来城中村是中国市场经济时期的快速城市化与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城乡二元结构相碰撞的矛盾产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逐渐形成了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结构,与此对应,城乡的土地权益也被区分开来:城市土地为国有,权属明确,政府可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和市政投入;城郊以外的农村土地则属于集体,产权由村社内所有成员共有,土地使用分级明确且限制繁多,[1]与城市有着根本性的区别。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实行至70年代末,然而改革开放后快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