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给城镇带来了新的契机,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改变以往垄断性单一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引入准市场机制,由不同就业培训机构通过竞争方式高效地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服务。为了确保准市场机制的实施,首先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购买就业培训服务中的角色和需承担的责任,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其次构建多元的筹资渠道,为购买提供资金支持;最后积极培育其他社会组织承接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服务。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