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Ⅰ131与抗甲状腺药物在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治疗中的应用效果。方法:将确诊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患者共82例纳入本次研究,治疗组给予Ⅰ131口服,平均给药剂量(6.8±1.3)m Ci;照组采用抗甲状腺药物(ATD)甲巯咪唑2.510 mg治疗3个月。结果:治疗组和对照组患者在治疗前后12个月的TPOAb、TSH、FT3、FT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患者的甲状腺功能得到改善。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TPOAb改善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I131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疗效确切,疗效优于抗甲状腺药物。

  • 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