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体制转型和公共管理深层次变革,干部问责制度先后经历了恢复以目标责任为中心的传统问责制度、构建以突发事件为重点的风暴问责模式、健全以履职过错为核心的常态问责体系和探索以作为担当为要素的全面问责制度四个阶段。特别是十八大全面从严治党以来,干部问责形态从权力问责走向制度问责,问责形式从应急走向常态,问责场域从行政领域走向党政工作领域,问责事由从过错问责走向过错和无为均问责,问责制度正发生深刻变化。纵观四十年变迁历程,干部问责制度塑造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的有效行动力量,开拓了符合中国公共管理实际的干部管理体系,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干部责任管理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与话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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