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儒学为主干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乐感文化",儒家哲学与美学也因此打上了"乐"的烙印。自孔子起,"乐"(lè)就受到了关注与重视,成为儒学追求的目标之一。进入战国以后,尤其是在简帛《五行》那里,对"乐"的追求与崇尚得以丰富与深化。"乐"不仅包容着仁、义、礼、智、圣五种道德("行"),还成为大全之"德"实现的前提条件,"德"与"乐"是一物之两面。此外,《五行》赋予了"君子"以"乐"的精神品格,成为"君子"就要获得与之相应的"乐"。这让"君子"境界冲破了单纯的道德境界而进入了审美的自由境界,即"乐"境。总之,在孔子哲学与美学思想基础上,简帛《五行》与《孟子》《荀子》等一道彰显出先秦儒家美学的另一副面貌——"乐感"精神。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