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黔府办函[2016]16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贵州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陈鸣明(副省长)副组长:罗宁(省民政厅厅长)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