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线通信企业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经常以国际平行诉讼的方式展现。在司法实践中,我国有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寻求向外国法院申请禁诉令,要求命令对方当事人撤回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或者不得执行我国法院的判决,以阻止案件在我国法院进行审理或执行。外国法院的禁诉令已给我国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依法正常行使权利造成很大妨碍,同时亦对我国法院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造成较大冲击,我国应积极予以应对。文章通过介绍域外禁诉令制度的起源和设置的目的,以及域外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的颁发和反制实践,明确提出我国应在对等和国际礼让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禁诉令制度,以保护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国家司法主权。我国司法机关可以先在个案中积极而审慎地实行处理标准必要专利争议的禁诉令制度,并注意与相关配套制度配合适用。通过不断积累适用禁诉令制度的经验,最终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民事立法的方式,建立完善的禁诉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