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项目化运作的主要特点是各级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和供给的条线体制运作,是我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式之一。项目化运作集中了项目制的优点,整合资源优势和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畅通的渠道和机制,同时也丰富了乡村多元化的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但通过调查发现,牧区项目化运作机制一定程度存在顶层设计和论证不足、参与主体职责权限不明、项目同质化现象严重、急功近利倾向显著、“政绩工程”现象突出、“精英俘获”和“马太效应”明显、参与者主体性被弱化等诸多现实问题。在未来发展中,应注重牧区乡村振兴项目的科学规划与因地制宜分配、提升项目利益协调能力、提高参与主体积极性和能动性、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是不断完善牧区项目化运作的有效途径。

  • 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