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门诊保障筹资体系由公共财政直接投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医疗救助及自我保障组成,在门诊保障中主要有三大保障主体:政府、保险和个人,这三大保障主体有各自不同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区分,其中门诊统筹的功能定位主要是保障门诊疾病的经济风险。基于以上认识,文章对各地在开展门诊统筹过程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甚至误区进行了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