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劳动形式,对其含义进行准确界定是深化研究的重点所在。然而,相关研究仍处于较大分歧之中,分歧主要集中于数字劳动是否属于物质劳动与是否属于生产劳动两个方面。产生上述分歧的重要原因在于学者们主要从传播学或社会学的研究视角进行研究,缺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角。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能对上述分歧作出科学分析,并对数字劳动的含义作出科学界定。从劳动资料数字化变革的研究视角出发,数字劳动可被定义为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劳动对象,以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为关键性劳动资料,生产数据、数字产品与数字服务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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