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能源局(NEA)在2017年10月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自查和整改的通知》的基础上公布了详细意见稿。监管机构重申了供气企业和城燃企业的储气能力至少要分别达到其年销售气量的10%和5%,确保县级以上政府到2020年底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