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块链+"已延伸到征信行业之中,有力推动征信行业发展。区块链在征信业中的应用有利于确立个人数据主权,生成信用资产,确保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共享。但征信中的区块链技术并非毫无瑕疵,也蕴藏着私钥遗失影响信用资产、交易透明泄露个人隐私的技术风险,和无法篡改的数据机构与用户"被遗忘权"冲突、"去中心化"结构与传统征信监管体系矛盾的法律风险。因此,需对区块链法律监管的理念进行更新,平衡征信创新与法律监管的关系,协同技术监管与法律监管,通过制定新法和修改旧法来匹配法律对征信监管的适应性,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在区块链征信监管上的权力,并加强征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明确征信行业协会法律地位,此外,可以引入"监管沙箱"机制来防范区块链征信创新的风险。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