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21年贵州省17个监测县(市、区)退耕还林资源量为基础,采用国家行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价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评价17个监测县(市、区)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益。结果表明:17个监测县(市、区)生态效益总价值为466.32亿元/年。(1)17个监测县(市、区)中水城区的生态效益价值量最大,达到54.87亿元。(2)6项评价指标中生态效益价值量以涵养水源和净化大气环境为主,分别占30.02%和24.08%。(3)不同植被类型生态效益价值量从大到小依次为: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灌木林>针阔混交林。(4)不同植被恢复类型生态效益价值量从大到小依次为:退耕地造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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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