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教信[2021]5号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北京市教育系统信用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