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四运动以后,自由平等思想进一步传播,“联省自治”为女子再申参政权利提供了契机,全国掀起女权运动热潮。1922年,女子参政协进会、女权运动同盟会在北京相继成立,借时任总统黎元洪命宪法起草委员会拟定新法之期,进行上书请愿运动,要求修改宪法明定女子参政权利。运动先后持续一年时间,得到国会议员支持,并通过舆论宣传在社会各界逐渐扩大影响。最终虽因北京政局动荡致使运动陷入低潮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却构成了国共两党在妇女工作领域合作的雏形,为推进女权运动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将妇女解放事业融汇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洪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