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无权处分制度,是我国民法体系构建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在该问题上,我国存在着立法相冲突、司法不统一的法律困境。从比较法的角度加以审视,大陆法系各国立法多未设立统一无权处分制度,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效力认定模式存在明显差别。建议我国将无权处分合同明确区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类型,并进一步规定无权且有偿合同有效而无权且无偿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