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本国优先权的初步审查中,笔者发现很多申请人为了满足审查指南中规定的本国优先权成立的条件,会采用撤回在先申请享有的优先权的方式。如果实际属于部分优先权的情形,采用撤回优先权的方式会损害申请人的利益。本文对现有本国优先权初步审查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排查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在最后提出了一种较为合理的审查处理方式,希望能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