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五”以来,宁波财政始终坚持乡村振兴支出优先安排,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在激发乡村振兴的活力潜力、践行高质量发展上较好发挥了财政杠杆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特别是“两个先行”的迫切需求,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应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积极应对保障压力大、共富短板多、管理手段少等困难问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投入机制、扶持方式、预算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迭代提升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