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更换汽车蓄电池没有支付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虚列支出将转账支票套现……这些违纪行为,都是不应该发生的。回头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千般懊恼、万般悔恨,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一切处理!"提及这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北京市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督察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唐毅悔不当初。2017年9月,唐毅与督察队执法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北京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