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发生互联网直播侵权纠纷,对相关主体法律责任进行认定时,电子证据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同的互联网直播主体,对互联网直播中的电子证据收集难易度并不相同,因此由哪一方主体来进行电子证据的收集,又如何实现电子证据的举证,对于互联网直播侵权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十分重要。结合相关司法实务,针对互联网直播侵权纠纷中相关主体举证难、举证不合法的问题,通过电子证据合法收集,互联网直播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电子证据举证原则完善,实现互联网直播侵权纠纷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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