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动化行政处罚在增强行政效能的同时,也改变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力结构,技术赋能下行政机关有权力扩张的趋势,行政相对人将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现代行政法所构建的“政府-公民”权利义务平衡关系被打破。与传统执法方式相比,自动化行政处罚具有执法密度更高、缩减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压缩行政程序以及执法过程不透明的特征,对以传统执法方式为规制对象的权力治理范式提出了挑战。法律应对自动化时代下的行政权力扩张做出回应,从设置阶段、执法阶段、事后救济阶段对自动化行政处罚进行规制,让自动化行政在实现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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