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长制建立探析

作者:张宏伟; 胡淑仪
来源:南方林业科学, 2020, 48(04): 52-58.
DOI:10.16259/j.cnki.36-1342/s.2020.04.013

摘要

安徽、江西等全国17个省份陆续通过建立林长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形成了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强大合力,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创新和成功实践。2019年8月起,广东省选取4个县(区)作为试点,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文章根据当前广东省森林资源管理现状,分析广东省探索建立林长制的主要目的和措施,指出推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针对下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