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2018]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2月9日印发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12]7号)同时废止。2018年11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