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就业形态下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个层面都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政府层面,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于网络平台就业的监管难、新就业形态下的人才培养体系落后、新就业形态下的公共政策滞后等;在市场层面,主要表现为平台企业与就业劳动者间的就业关系难以界定、劳动者的劳动权益难以保障等;在社会层面,主要表现为网络平台就业“有色眼镜”的存在、网络平台就业评价及统计标准混乱、网络平台就业社会宣传不力、网络平台就业信任机制脆弱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新就业形态下政府“管理”角色转换不到位、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组织监管不到位、新就业形态下多方协同治理联动机制未成立。破解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中的问题,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在政府层面,要构建协同治理中的“政府服务”体系;在市场层面,要构建协同治理中的“市场主导”体系;在社会层面,要构建协同治理中的“社会倡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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