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6岁是幼儿的动作敏感期,主要采用利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以及实验法,探讨适合3~4岁幼儿完成的球类动作,以及随着球的体积大小变化是否会对幼儿球类动作的完成产生影响。结果发现:3~4岁幼儿可以对不同大小的球进行抛、接、踢、滚等练习,球类动作练习不仅可以促进幼儿神经系统的协调发育,增加幼儿学习兴趣,提高注意力,还能锻炼幼儿的协调能力、灵敏性以及上下肢力量,为幼儿以后的球类运动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幼儿园对幼儿开展相关的球类活动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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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首都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