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版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由此出现了较大变化。同时,新准则下也产生了"合同负债"这一新的会计科目,在实务应用与理论教学中,"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概念十分相似,这导致会计从业人员对这一组概念难以区分和应用。论文希望通过对"合同负债"适用性的探讨,解答从业人员的疑惑,更希望由此加强从业人员对财会领域新政策的重视,只有如此,会计行业才能不断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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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版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由此出现了较大变化。同时,新准则下也产生了"合同负债"这一新的会计科目,在实务应用与理论教学中,"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概念十分相似,这导致会计从业人员对这一组概念难以区分和应用。论文希望通过对"合同负债"适用性的探讨,解答从业人员的疑惑,更希望由此加强从业人员对财会领域新政策的重视,只有如此,会计行业才能不断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